产品说明
在以招标方法成交的工程建造和物资采购等项目中,担保公司应招标方的要求出具的、包管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中标后在划准时间内签定条约或提交履约保函的书面文件。
产品功效
以担保公司信用解决招、投标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增进招标的顺利进行;用投标保函替代现金包管金,减少投标方的资金压力。
产品特点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担保公司凭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增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2.减少资金压力。作为现金包管金的替代方法,可以减少投标人的资金占用;
3.条约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赔偿及对违约方的处分。条约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赔偿受害方、处分违约方,从而制止和减少条约项下违约事项的频繁爆发,制止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用度开支。
相关用度
投标保函收费凭据我司有关划定确定的收费原则和费率治理。
适用客户
1.工程承包项目中的承包方;
2.物资采购项目中的供货方。
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正当性和经营规模的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人为质等);
业务流程
一、保函申请
1.申请人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或开立保函条约;
2.申请人提交包管金或其他反担保;
3.申请人提交条约相关的基础质料;
4.申请人提交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开立保函所必须的质料。
二、保函审核及开出
1.担保公司对客户资格、基础交易、相关质料进行审查;
2. 担保公司对客户的包管金或授信额度等典质情况进行落实;
3. 担保公司审核保函的书面申请及保函花样;
4.保函开出。
温馨提示
1.保函修改:凭据被担保人和受益人的需要修改保函,如延长保函效期等。
2.保函付款/赔付:在保函效期内一旦爆发受益人索赔的情况,实时通知申请人,经担保行审核索赔票据并确认与保函索赔条款的要求相符后即履行付款责任。